天河記事
生命關懷
用壞即丟,始終如新? 移工爭勞權:我們不是免洗筷
文 / 黃泳晞 圖 / 希望職工中心、天河基金會

2020年七月上午,泰籍移工拜倫因職災重傷卻苦等雇主賠償未果,於抱病臥床將屆一年之際,從安置中心窗戶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一跳,不僅拜倫家人傷心欲絕,更如同一面照妖鏡,映照出在台移工長久以來權益受到漠視的惡劣處境。

是誰漠視移工的傷痛

時間軸往前拉一些,2019年是拜倫來台灣工廠工作的第11個年頭,靠著每月寄錢回泰國,他終於拉拔兩個孩子長大,再過一年就達來台工作上限,可以開始倒數回家的日子。只是,當在2019年7月16日下午,拜倫被廠方要求在無穿戴任何安全護具的情況下,操作需專業證照方能使用的起重機器時,他的倒數便停止了。

當天,拜倫被起重機吊掛的數噸重鐵塊砸中胸、腹部,內臟嚴重破裂出血。為了活下來,他多次進出加護病房,幾乎切除所有大小腸道,並換上人工肛門,接下來的日子都要靠著營養液維生,被醫院判定為終生失能。

在這期間,拜倫替其工作11年的工廠為了規避罰款,不僅未在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通報職災,整個治療期間亦無所聞問,既不給予賠償,也拒付工傷期間的薪水與醫藥費用。雖然拜倫在醫院躺了半年多後,有移工救援組織在醫院護理師聯繫下介入協助,但面對體制的救濟無力與龐大的經濟負擔,還有看不見盡頭的漫長官司和復健,拜倫終究不願拖累兒女,最後選擇輕生。


拜倫案後希望職工中心發起「職災墊償」倡議,主張由政府給予移工賠償保障。

 

「雇主閃避責任,移工求助無門,雖然諷刺,但拜倫案並非特殊個案,而是在台移工職災案件的典型常態。」協助安置拜倫的希望職工中心社工督導許惟棟嘆道。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在發生職災後,可依法向雇主請求醫療費、就醫期間的薪資、勞保職災給付,以及依照失能程度給付一次性的勞動力補償。但職災認定需有受傷與工作場所明確相關的佐證資料,當保全影像資料都握在雇主手裡時,勞方往往舉證不易;而對人生地不熟的外籍勞工來說,從語言隔閡到相關法律資訊的欠缺,都讓移工職災的賠償追討難上加難。

職災出現權益便消失

「雇主和仲介把持了所有資訊,移工不曉得在工廠發生職災,雇主也有責任。而應該做為雙方溝通橋梁的仲介只會偏袒雇主,告訴移工都是他的錯。」即使最後好不容易認定為職災,若遇上賴皮的雇主,「除非走上法律途徑,否則他們也不會輕易把錢吐出來。」因此,即使接到醫院聯絡後,許惟棟便立即替拜倫申請職災認定,同時提出勞檢、民事與刑事訴訟,勞動部也開出罰單,「雇主就是耍無賴,罰單、醫療費和賠償一毛不付。」

更現實的情況是,即使真的進入訴訟程序,短則兩年,長要三、四年以上判決才會出爐。移工的勞動契約為三年一簽,等待判決期間移工不能工作,只能待在安置中心懸著心空轉。面對曠日費時的法律訴訟,以及長時間沒有收入的掙扎,當移工需要在官司上付出與雇主極不對等的成本時,他們最後往往只能選擇放棄上訴,答應私下和解,拿少少的錢離開台灣。

「今年就有一位在工廠工作的移工,一隻眼睛被電鑽噴瞎,雇主開價10萬元,要移工簽和解書回國。」許惟棟說:「用10萬元買你一隻眼睛,你願意嗎?但移工最後還是接受了,因為他沒有本錢耗著等官司打完。」對雇主來說,遵循法律誠實申報、花上大量成本給予職災移工相應的補償和照顧,遠不如用張機票或塞個紅包把受傷移工打發回國來得簡單。畢竟能盡快換個新的勞動力進來替補「報廢品」,維持生產量能,才是最重要的事。

而即便難得有移工願意堅持權益打官司,雇主也可能以惡意脫產方式規避賠償。「脫產聽起來很困難,但其實非常容易。」許惟棟無奈表示,當移工歷經層層上訴,好不容易得到好一點的賠償判決時,雇主轉眼就將資產全部轉到家人名下,再兩手一攤說沒錢付給勞工,「你會很深刻感受到,在整個移工制度裡,正義並不存在。這個結構的每一個環節,對移工都不公平。」


希望職工中心據點在桃園中壢的天主教耶穌聖心堂,長年協助移工爭取自身權益。

 

民間組織為移工發聲

「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個人。」知名瑞士作家馬克斯.弗里施(Max Frisch)曾用這句話點出上個世紀西歐對待外來勞動者的情況。過了一世紀,將句話放到台灣脈絡裡觀之,似乎依然得以類比。1992年台灣政府正式開放移工入台,如今在台移工人數已破70萬。當台灣人依賴大量的移工替我們填補大型工程與長照體系的勞動需求時,卻忘了這輕巧的勞動人口數字背後,是一張張立體的面孔。

作為長期關懷勞工的組織,許惟棟認為,希望職工中心在做的事情就像是「拉起一張社會安全網,盡力去承接著那些,在這個破洞的移工制度及社會結構底下,不斷掉落下來的人。」除了提供庇護中心讓有困難的移工暫居,也以法律諮詢、勞資爭議協助、學習資源培力等等方式,協助移工擺脫結構壓迫、爭取權益,找回其應有的人權與尊嚴。


許惟棟督導投入移工救援多年,認為自己只是在做「該做的事」。

只不過單一個案協助並無法澈底解決整體移工困局。因此,希望職工也從協助移工的過程中歸結出相通的制度性議題,和其他民間服務移工組織組成台灣移工聯盟 (MENT),透過串連倡議,從源頭推動法令及政策的改變。

例如:針對拜倫一案,台灣移工聯盟便積極倡議政府設立「職災墊償制度」。即認定職災後,由政府先行墊付賠償及醫療金,再向資方代位求償。以此解套在現行制度中,職災移工因語言、資訊與經濟能力等多重弱勢,難憑一己之力向資方爭取應有權利,與雇主之間高度權力不對等的關係。而從2003年開始,台灣移工聯盟也兩年一次發起移工大遊行,帶著不同的主題上街頭與社會大眾對話,讓更多人了解在台移工的困境與訴求,替移工爭取合理的勞動權益。

移工進入台灣30年,即使改變制度的道路無比漫長,且經常進三步退兩步,存在不少令人失望的時刻。但哪怕只是小小的改變,都能讓人在無限的推拉之間繼續懷抱耐心與信心,相信即使緩慢,社會終將朝向更正義的那段趨近。

「要看一個國家有多進步,就看他們如何對待社會中最底層的人。」許惟棟說。

全文同步刊載於萬海慈善基金會刊《停泊棧》NO.116「俯仰天河」專欄:用壞即丟,始終如新?  移工爭勞權:我們不是免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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